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全国人大代表为“老有所养”献言献策,独生子女家庭养老有望!

1982年,计划生育政策出台,并作为了一项基本国策。引导人们少生、优生,是为了解决人口急剧膨胀所带来的问题,改变“养儿防老”的思想观念。至此开始,独生子女成为计划生育的标志,但是随时间的推移,那些落实政策的人已经陆续迈进老龄阶段,而随着社会不断发展,社会竞争压力的不断增加,致使大部分独生子女无力承担养老的责任。“老人谁来养”又成为一大问题,2016年出台二胎的政策,至少还需要25年才能行之有效,那么在这段时间养老问题如何解决呢?全国人大代表、湖南省林业厅厅长邓三龙提出建议,针对这一群体,国家和政府应出台相应政策来实现从“老无所依”到“老有所养”的转变

为了实现这一群体老有所养,邓三龙建议:



出台普惠政策


有计划生育,就应有计划养老,要完善与计划生育政策相适应的养老政策体系。在住房、医疗、税收等方面出台可操作、针对性强的养老政策。如:出台鼓励子女与父母就近或者共同居住的政策;对于随独生子女落户本地的老年父母,要建立养老金的异地支取、医疗保障的异地转移的运行机制;提高独生子女父母高龄生活补贴,建立独生子女父母失能生活补贴和困难丧偶老人生活补贴;建立失能老人长期照顾保障制度,设立“独生子女照料假”等。



建设国有养老院


要分层次建立国有养老院,构建起中国特色的国有养老体系。对属独生子女家庭的老人,建议在70周岁以后实行费用全免,70周岁以前适度收费;对属独生子女中的“失独”家庭、“失能”老人,则在60岁以后,即实行免费养老。



鼓励社会机构养老建设


截至2016年3月底,全国各类注册登记的养老服务机构约3.1万个,所提供的养老床位仅584万张,远远无法满足当前的养老需求。为此,要因地制宜鼓励发展社会机构养老,在用地审批、项目立项、金融贷款等方面提供优惠政策,推动社会养老机构规模、质量与未来养老需求相适应。


调查显示:截至2014年底,我国60岁以上老年人口已经达到2.12亿,占总人口的15.5%。步入老年阶段的人群中,30%以上是独生子女父母,未来一段时期这一比例有可能还将不断攀升。因此,国家和政府出台相应政策势在必行,社会人士也应该贡献出自己的力量,齐心协力,攻克养老难题。